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2024-05-15 0

设〔2024〕14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建设〔2023〕119号)工作安排,各地组织开展了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省住建厅对各地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资深专家对部分市州设计项目进行了抽查,现将2023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核查总体情况看,各地住建部门能够积极推动落实省厅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施工图审查,在开展数字化监管、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方面积极探索,监管质效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兰州新区、嘉峪关等地依托智慧勘察设计监管系统,前移监管重心,探索开展“伴随式”监管服务。

受检的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自觉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但从检查结果看,存在部分企业从业不规范,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不高,质量主体责任履职尽责不到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不严格,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抽查中仍然出现问题,甚至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一、市州检查情况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检查工作。各地共抽查勘察设计企业127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2家,延伸抽查项目551个(项目数较上一年度增加242%),发现问题648项(较上一年度减少55%)。发现的问题涉及企业信息变更不主动不及时,统计调查年报、月报报送不及时,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内部校审机制落实不到位,技术档案资料收集归档不及时和落实勘察信息化监管不到位,设计深度不足,违反设计标准规范,未严格执行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要求等方面。各地按照核查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和项目所在区县进行了反馈督办。

二、省级抽查情况

2023年7月—8月,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甘肃省工程勘察质量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在线记录的456个项目10338个勘探钻孔信息进行了抽核,对发现的开展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即时向相关市州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机制”的精神,制定印发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勘察监管。

2023年11月开始,省住建厅按照省级检查、市州复核、省级复查的工作程序,组织资深专家以医院、学校、养老院、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和地质避险搬迁、保障房、商品房及城市热力、燃气等为重点,随机抽取兰州市、酒泉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武威市、白银市、陇南市和甘南州共80个项目进行抽查(项目数较上一年度增加34%),其中对武威市豁免审查的项目提高了抽查比例。共发现43个项目存在问题104个,平均问题发生率较上年度降低70%,其中9个项目涉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涉及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白银、陇南等6个市。存在问题项目占抽查项目总数的53.75%,涉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目占抽查项目总数的11.25%(项目抽查情况详见附件1)。武威市未经施工图审查的17个项目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占比70.6%。

根据检查发现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问题(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向相关市州住建部门印发了《关于下发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反馈意见和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的通知》,要求市州住建部门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涉及补充勘察、变更设计、补充设计的,要严格按照数字化闭环管理要求通过系统办理。对省厅下发执法建议书的涉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9个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目前,各地根据省厅要求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组织专业力量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了复核与修改;对个别已经施工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组织制定工程措施方案督促实施;对我厅下发执法建议书的9个项目全部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白银市住建部门依法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共计14万元;嘉峪关市、酒泉市住建部门分别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决定处罚共计28.6万元。陇南市、武威市住建部门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仍在立案调查中。

三、存在的问题

从各市州上报的工作报告和省厅抽查情况看,我省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总体受控,市场行为有所规范,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图审查质量不高。

(一)市场行为方面

一是资料记录归档不规范。部分企业项目归档信息不完整,校审记录不闭环,技术交底、图纸会审、阶段验收等记录不全。二是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部分勘察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对勘察原始记录验收签字;部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验槽、交底、验收等环节,由他人代替。三是分支机构管理不严格。分支机构人员变动频繁,有的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关系;个别企业对分支机构缺少维护管理,长时间处于空壳状态,存在被冒用盗用风险。四是信息报送、变更不及时。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信息,有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经营场所等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变更。

(二)质量安全方面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

勘察单位:编制的勘察报告未落实勘察单位安全责任制,未说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问题。审查通过的勘察报告,仍存在签字盖章不齐全、对场地工程条件评价不充分、不准确,未按规范要求查明并给出计算参数,仍存在违反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应”字类规范条款和强制性规定的问题。

设计单位:一是编制的设计文件质量不高,校审不严格,存在设计、计算漏项和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问题。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图纸,仍存在违反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应”字类规范条款和强制性规定的问题。二是分析计算不细致,存在计算书和设计图纸“两张皮”、关键参数取值不当、对局部和特殊工况未经补充计算直接按经验作图等问题,影响项目安全性、经济性。三是设计变更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求,变更类型判定不准确,只上传变更单、不上传变更图纸。

施工图审查机构: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仍然存在漏审缺审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力度,从源头规范监管,推动实施常态化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技术力量与工作经费保障。一是每年开展的集中检查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尤其是要加强对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的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和质量行为抽查,要发挥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将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通报。二是要全面加强对审图机构的监管,压实责任,强化质量考核。对审查质量高、服务水平好,连续两年抽查中无漏审强条的审查机构,适度降低抽查频次;对履职不认真、把关不严的,重新核定其在当地审查条件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三是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日常管理,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规分包转包和违反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等行为。今后,对计算书与图纸文件不相符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按骗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处理,公告撤销审查合格书及合格书备案,并按规定重新审核施工许可条件,造成的损失由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四是强化内部协同,建立联动机制,专人协调落实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和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密切线上线下联动,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现场履职服务监督。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法制与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对审图人员的管理,注重审查人员专业培训、知识更新,审慎聘用审查人员。强化内部流程管理,切实加强对计算书的审核力度,增强各专业审查工作协同,坚决杜绝漏审缺审,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对漏审强条的专业审查人,半年内停止承担新的审查任务。对本次检查发现漏审强条的专业审查人,自通报印发之日起,移出甘肃省工程建设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审查人员库,半年内暂停办理重新入库。

(三)勘察设计单位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增强法制意识,完善专业配备,强化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校审制度,按照工程设计深度规定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设计图纸与计算书应保持完全一致。要自觉加强施工现场服务技术力量,按照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要求规范出具变更,按规定参加分部工程与关键节点施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附件:1.省住建厅项目抽查情况表

2.省住建厅抽查发现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问题汇总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3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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