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
甘建质〔2019〕195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317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19〕26号)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现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突出重点企业、项目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集中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自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主要内容有:
(一)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本辖区重点企业、项目进行对口宣讲,重点面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等关键群体进行宣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科普作品创作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以安全科普为重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作品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生动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
(四)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和事故案例,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作品,并在企业、项目或其他公共场所播放,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提高网上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水平,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应急预案演练系列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危险源,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相关企业、项目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大力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相关企业、项目要针对汛期的气候特点,加强大风、坍塌(滑坡)及泥石流等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演练。要加强政企联动、专业应急队伍与企业协调联动,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要督促企业开展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方面的应急演练,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与信息传递渠道,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促进综合应急能力的提高。
(六)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协同本级安委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陇原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活动期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媒体记者等组成的监督检查组,深入相关企业及施工现场,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要紧盯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结合安全执法和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重点项目、设施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广泛宣传,形成合力
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省、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培训实效。积极深入基层、企业和一线,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促使全行业增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视程度,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水平,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
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宣传要求上,各地“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要做到全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治理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控,加大对事故多发、频发地区和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联络员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本单位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可以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送我厅质安处,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7月3日前必须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考核评分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厅质安处,逾期未报的将按照相应工作未开展进行统计,工作成效及好的做法等事项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另行专题报告。
联 系 人:邵旭辉
联系电话:0931-84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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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
考核评分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