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我厅对甘肃省政府政务大厅受理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sjs.com.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企业可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的“企业资质申请”查询具体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分为拟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评审意见为“人员资料、业绩资料造假或存疑”的,企业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对原资料进行申诉,不得更换资料,不得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未进行申诉的,我厅将按照企业申报资质弄虚作假依法依规进行通报和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下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建筑业管理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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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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